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海水淡化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:
1.项目投资企业未违反法律、法规及环保政策、土地政策等相关政策,不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以及失信行为。
2.项目建设奖补资金按照“先建后补”的原则,申报企业应在2022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3日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其他开工证明文件,并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和财务决算审计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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